Tips:點擊圖片進入下一頁或下一篇圖
所謂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種方策,使生命與國家皆得安全。以下是有關中國律師的座右銘,歡迎閱讀。
1、在一切能夠接受法律支配的人類的狀態中,哪里沒有法律,那里就沒有自由。
2、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
3、恪守法規,畫出圓滿人生。
4、自由是一種必須有其自己的權威、紀律以及制約性的生活方式。
5、法發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學,也不在司法判決,而在社會本身。
6、法律解釋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尋獲其時代問題的答案。
7、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違法事。
8、自由就是做法律許可范圍內的事情的權利。
9、法律存在于另一個世界,但它自認為它是整個世界。
10、盡量大可能把關于他們的意志的知識散布在人民中間,這就是立法機關的義務。
11、法律不是保護崇高,而是保護一般。
12、法治意味著,政府除非實施眾所周知的規則,否則不得對個人實施強制。
13、無論何人,如為他人制定法律,應將同一法律應用于自己身上。
14、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
15、法律就像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做準備。它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