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地方之利,仍還地方之益。
2、興學即所以興國,興國即所以興家。
3、蓋義務不能待富而后行。——致葉淵函
4、奢儉之利害,關系國計民生,重且大矣。
5、人身之健康在精血,國家之富強在實業。
6、教育不振,則實業不興,國民之生計日絀。
7、蓋學問與時俱進,研究無窮,進步亦無限。
8、惟精誠始足以言團結,惟團結始足以言力量。
9、明辨是非善惡,眾人皆知之,應如何篤行之。
10、教育非僅讀書識字,而尤以養成德性裨益社會。
11、不犧牲錢財,無教育可言;民無教育,安能立國!
12、犧牲一己之權利 ,從事國民之義務。——致葉淵函
13、國家之富強,全在于國民;國民之發展,全在于教育。
14、天下興亡,匹夫有責;身家可以犧牲,是非不可不明。
15、無事找事做,其人必可愛;有事推人做,其人必自害。
16、服務社會是吾人應盡之天職。——《陳嘉庚遺教二十則》
17、敵未出國土前,言和即漢奸。——第二次國民參政會議提案
18、愛國始于愛鄉,強國必先強民。——在新加坡同安會館講演
19、教育為立國之本,興學乃國民天職。——對集美廈大校友演講
20、嬉游足以敗身,勤勞方能進德;智識生于勤奮,昏愚出于懶惰。
21、我畢生以誠信勤儉辦教育公益,為社會服務。——《陳嘉庚遺教二十則》
22、凡作社會公益,應由近及遠,不必好高騖遠。——《陳嘉庚遺教二十則》
23、懶惰是立身之賊,勤奮是建業之基;有堅強之精神,而后有偉大之事業。
24、但知競爭財利,而不知競爭義務,群德不進,奴隸由人,故國弱而民貧。
25、惟有真骨性方能愛國,惟有真事業方能救國。——《陳嘉庚公司分行章程》
26、公益義務,能輸吾財,令子賢孫,何須吾富。——在新加坡南洋華僑中學演講
27、金玉非寶,節約是寶;待人要敬,自奉要約;當省而不省,必致當用而不用。
28、人生于世,除為個人生活企圖,更當為國家社會奮斗。——集美學校二十周年紀念刊
29、對于國家,當盡國民之責任,凡分所應盡者,務必有以報國家。——在集美學校秋季始業會演講
30、夫公益義務,固不待富而后行,如必待富而后行,則一生終無可為之日。——在新加坡南洋華僑中學演講
31、如果終日只知賺錢,不知救國,縱然發了財,但是做奴隸、做亡國奴,發了財有什么用? ——在新加坡福建會館演講
32、父之愛子實出天性,人誰不愛其子,唯別有道德之愛,非多遺金錢方謂之愛,且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是乃害之,非愛之也。——《集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