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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環境日的由來
1972年6月5日~16日,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了人類環境會議。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圍內研究保護人類環境的會議。出席會議的有113個國家,共1300多名代表。會議討論了當代世界的環境問題,制定了對策和措施。這次會議提出了響徹世界的環境保護口號:只有一個地球!會議最后形成并公布了著名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言》(簡稱《人類環境宣言》),以及包含109條建議的保護全球環境的“行動計劃”,呼吁各國政府和人民為維護和改善人類環境,造福全體人民,造福子孫后代而共同努力。
《人類環境宣言》提出7個共同觀點和26項共同原則,規定了人類對環境的權利和義務,呼吁“為了這一代和將來的世世代代而保護和改善環境”,“這個目標將同爭取和平和全世界的經濟與社會發展這兩個既定的基本目標共同和協調地實現”。會議建議將大會開幕日這天作為“世界環境日”。1972年10月,第27屆聯大確立每年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